本分局利澤派出所利澤所警員王維辰、紀宣宇等2員於113年02月25日13時許,遇民眾陳男來所報案,稱是日至當地參加走尪活動,順勢將車輛停放於利生醫院附近,惟結束後遍巡不著該車蹤影,心急如焚下適逢行經該所遂求助警方,員警獲悉渠窘境後,研判活動現場周遭進行交通管制,分析附近車輛可能停放位置,經逐一搜尋,終在五結鄉親河路一段80巷內發現該車,續通知陳民到場領回。
警察除維護治安及交通外,為民服務是警察重要工作之一,能為民眾即時提供協助十分榮幸,若遇緊急狀況可隨時與警方聯繫,警方會盡力在第一時間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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