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5-01-09
  • 資料來源:第四組

配合辦理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整備工作,以確保國人在緊急狀況下能迅速避難,詳細資料如附件,請多加參閱。

緊急警報發布後,民眾避難要領如下:

  1.  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立即進入防空地下室或其附近掩蔽之處所避難。
  2.  在機場、碼頭、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應依避難指標,由有關人員指導,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3.  在工作場所(如機關、社團、工廠)及在學校之人員,立即進入指定防空位置避難。
  4.  在郊外之人員,就近利用地形、地物避難。

宜蘭縣政府警察羅東分局關心您

  • 日期:112-10-16
  • 聯絡人:賴思宇
  • 資料來源:第四組
  • 聯絡資訊:(03)9560395

防空避難設施為空襲發生時,供民眾避難之處所,本分局轄內計有237處,詳細資料如附件,請多加參閱。

 

緊急警報發布後,民眾避難要領如下:

  1.  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立即進入防空地下室或其附近掩蔽之處所避難。
  2.  在機場、碼頭、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應依避難指標,由有關人員指導,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3.  在工作場所(如機關、社團、工廠)及在學校之人員,立即進入指定防空位置避難。
  4.  在郊外之人員,就近利用地形、地物避難。

宜蘭縣政府警察羅東分局關心您

 

  • 日期:114-02-13
  • 聯絡人:陳孟辰
  • 資料來源:第四組
  • 聯絡資訊:(03)9560395

緊急警報發布後,民眾避難要領如下:

  1.  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立即進入防空地下室或其附近掩蔽之處所避難。
  2.  在機場、碼頭、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應依避難指標,由有關人員指導,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3.  在工作場所(如機關、社團、工廠)及在學校之人員,立即進入指定防空位置避難。
  4.  在郊外之人員,就近利用地形、地物避難。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