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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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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發票123 做公益好簡單】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活動期間

111年6月1日至8月31日止。

參加對象

一般民眾(限居住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中華民國國民)

活動網頁

https://ntpc.fastez.net  (111年6月1日上午10點準時上線)

活動方式

參加者於活動期間6月1日至8月31日,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登入活動網頁並填寫基本資料,完成基本任務(對本處FB粉絲專頁「稅不著-呼叫暗光鳥」按讚並分享本活動FB貼文),再分別完成活動一或活動二即可參加抽獎。活動一、二獎項1組手機條碼限1次得獎機會,1人亦限1次得獎機會(獎項從優)。

活動三為透過本活動網頁捐贈未開獎之雲端發票,可兌換限量西堤餐券或統一超商100元禮券(1組手機條碼限兌換2張西堤餐券及2張統一超商100元禮券)。

【活動一】

任務1:上傳「統一發票兌獎APP」之「捐贈碼」截圖(需經本處審核成功)。

★設定「捐贈碼」方式:打開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點選右上角「捐贈條碼」,選擇捐贈碼,再回APP首頁將「捐贈條碼」畫面截圖上傳。

任務2:儲存111年5-6月期及7-8月期消費金額10元(含)以上之雲端發票達20張。(備註:參加者需自行手動更新雲端發票數,最終將依參加者最後登入時更新之發票數作為判斷是否符合抽獎資格。)

任務3:透過本活動網頁捐贈5張未開獎之雲端發票給社福團體。

→完成任務1、2、3即達成活動一,可抽活動一獎品。

【活動二】:於本活動網頁依指示步驟完成領獎帳戶資料設定,以及載具歸戶,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三】:透過本活動網頁捐贈未開獎之雲端發票,可兌換限量西堤餐券或統一超商100元禮券。

活動抽獎品&兌換品

活動一抽獎品:燦坤6,000元禮券,5名。

活動二抽獎品:統一超商100元禮券,60名。

活動三兌換品:西堤餐券,75名。統一超商100元禮券,60名。

活動注意事項

  1. 有關【活動一、任務2】儲存20張雲端發票,請參加者務必於8月31日前登入活動網頁並手動更新雲端發票累計數,以利本處依最後登入時更新之累計數作為判斷是否符合抽獎資格之依據。
  2. 有關活動三兌換之餐券或禮券皆為限量,每人最多兌換2組,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3. 發票一經捐贈則無法退還,無論是否兌換宣導品皆不得要求退還發票或其他補償。
  4. 本處保有修改活動內容及辦法之權利,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處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

領獎方式&兌換品領取方式:

  1.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處FB粉絲專頁「稅不著-呼叫暗光鳥」及本處官網。(1)活動一得獎者,本處將公文通知領獎(郵寄至得獎者參加活動所填寫之地址),中獎者須於期限內攜帶身分證件領取,逾期未領即喪失得獎資格。(2)活動二得獎者,本處將直接寄送禮券至中獎者參加活動所填寫之地址,如填寫之地址不正確或其他因素郵件經退回,將不再通知亦不再寄出。(3)禮券若經退回,得獎者最遲請於111年10月20日下午5點前至本處企劃服務科領回,逾期未領即喪失得獎資格。
  2. 如參加者填寫錯誤個人資訊,即喪失得獎資格。
  3. 活動三兌換品,本處將於活動結束後(或全數禮券/餐券兌換完畢後,最早7月上旬寄出),直接寄送禮券/餐券至兌換者參加活動所填寫之地址,如填寫之地址不正確,或郵寄經退回,須本人攜帶證件至本處企劃服務科領回。
  4. 活動一、二獎項1組手機條碼限1次得獎機會,1人亦限1次得獎機會(獎項從優)。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繳交相關得獎收據,本處將開具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個資聲明

為配合政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請詳細閱讀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以下簡稱:本處)依個資法第8條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舉辦「雲端發票123 做公益好簡單」活動,向民眾蒐集資料,作為參加活動、禮券、餐券發送之用。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直接取得。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辨識個人者,包含參加者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電子郵件、通訊地址。
五、個人資料利用:

1.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活動期間及後續中獎通知及禮券、餐券郵寄處理期間。

2.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電話、行動電話所得接收之地區。

3.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處。

4.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六、民眾得直接以書面或透過本處電子信箱(E-mail:ntpc321@ntpc.gov.tw),依個資法規定向本處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七、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處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

  • 發布日期:111-05-3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1-06-01
  • 點閱次數: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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