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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交通事故案件申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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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說明

申請交通事故資料注意事項

一、本系統欲申請交通事故資料僅限事故當事人,若為案件利害關係人請逕向發生地轄區分局申請。

1.宜蘭分局第五組03-9368834洽詢,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路50號。

2.羅東分局第五組03-9576447洽詢,地址: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159號。

3.礁溪分局第四組03-9872792洽詢,地址: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2157號。

4.蘇澳分局第四組03-9952348洽詢,地址: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一段252號。

5.三星分局第四組03-9893222洽詢,地址:宜蘭縣三星鄉三星路56號。

二、事故當事人可於交通事故現場處理完畢七日後,系統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相片」;事故發生三十日後,可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三、因案件數量龐雜,申請人請確實填寫申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電子信箱、發生時間、地點等各項必填欄位,以利系統篩選,若有填寫錯誤致無法搜尋該案件,系統將退件處理,尚祈諒宥。

四、案件類別寫須知A1(當事人死亡)、A2(當事人受傷)、A3(當事人未受傷僅財損案件)。

五、本系統為雲端審查及核發,系統審查完畢後會發送電子信件至申請人填寫之電子信箱,請申請人屆時按照說明指示操作,雲端下載所申請資料。

六、使用本系統即同意警察機關運用交通事故案件,為維護公共利益、分析執法效益等特定目的,於必要範圍內得查詢、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性別、連絡電話、電子郵件及其他資料)

七、台端申請案件進度查詢有關「現場圖」及「現場相片」請洽發生地轄區分局(第一點);另有關「初步分析研判表」查詢,請洽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第三組,電話:03-9353138

系統操作如有問題,請致電本局交通警察隊03-9353138 分機51